马鞍山信息港http://www.mas.ah163.net/2,有关消费税粮食白酒计税问题一、调整粮食白酒、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。粮食白酒、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的比例税率。(一)定额税率:粮食白酒、薯类白酒每斤(500克)0.5元。(二)比例税率:1、粮食白酒(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,下同)25%。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%比例税率:--粮食和薯类、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--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、泡制酒--以白酒或酒精为...
更新时间:2025-06-14标签: 马鞍山国税酒厂稽查马鞍山国税运酒厂稽查 全文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