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 > 行业展会 >

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就

2022-02-09 09:30 来源:酒买我 浏览:184

从1998年省委、省政府发出“振兴苏酒”号召以来,“洋河”作为振兴苏酒的“领头羊”,奋力开拓市场,大力实施全员素质工程,强化内部管理,深化企业产权制度、人事制度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,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铸造新的优势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,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“加快发展、协调发展、持续发展”为工作主旋律,大力实施企业规模化、市场全国化、管理科学化、发展人本化战略,努力通过战略突破、机制突破、文化突破、能力突破,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。企业销售已连续几年保持70%左右增长幅度,在全国同行业增长速度最快,成为倍受行业和社会关注的“洋河现象”。企业在全国同行率先通过包括ISO9002质量体系、ISO14001环境体系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卫生安全控制体系在内的整合型体系认证,建立了产品质量保证的完整体系。企业在全国白酒企业中率先成立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,被省经贸委授予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称号,并被表彰为省“九五”产学研合作先进单位。正是以雄厚的技术创新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,洋河酒厂参与起草浓香型白酒国家新标准,江苏省酿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落户在洋河,并于2004年通过了项目建设省级验收。
2011年3月11日江苏洋河酒厂以12亿元收购江苏双沟酒业。按照洋河股份昨天的公告,洋河方面已经在3月18日签订“股份转让协议”,收购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双沟酒业26.92%的股权,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约为5.33亿元。此外,按照18元/股的竞拍价格,协议受让剩余股东全部股权耗资约6.43亿元。据悉,双沟酒业将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。2009年,双沟酒业的净利润16965.97万元。这意味着,双沟的“下嫁”将粗略让洋河增加1.7亿元的净利润。进入白酒高端市场的洋河,身边最大的一个“火药桶”就是自有基酒产能面临不足的风险,洋河为此投入10亿元进行基酒能力建设。而洋河高层曾承认向五粮液集团购买基酒。而双沟酒业本身是具有一定量基酒的地方性白酒企业,对于买下双沟将怎么用的问题,洋河表示将推行双品牌战略。
2012年6月江苏洋河酒厂“梦之蓝”是继“洋河”、“双沟”、“蓝色经典”、“珍宝坊”之后,又一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公司成为我国白酒行业唯一拥有两大中国名酒、五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。
随着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,洋河股份对国家的财税贡献不断提高,仅2009年到2012年上半年,累计入库税收127.09亿元,成为拉动泗阳和宿迁地方经济的龙头。 其中2012年全年,企业已实现入库税收55.17亿元,同比增长46.81%。占据了宿迁市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。

热门推荐

  • 1、苏州桥酒 苏州桥酒和苏州状元一样,是苏州特产。江苏苏州桥酒酒业有限公司源于老字号“钱义兴酒坊”。公司拥有“钱义兴”、“苏州桥”和“半月泉”等品牌,皆为吴地佳酿、... 更多
    02-09
  • 从1998年省委、省政府发出“振兴苏酒”号召以来,“洋河”作为振兴苏酒的“领头羊”,奋力开拓市场,大力实施全员素质工程,强化内部管理,深化企业产权制度、人事制度、劳动用... 更多
    02-09
  • 根据亲身经历 本人更喜欢用料酒 但是两者可以替代 烹饪时 黄酒的味道,主要是指酒味 更大些 容易留有余味 还是看你自己选择了 以上存属个人观点 你可以实践一下 谢谢 花雕酒和料... 更多
    02-09
  • 您好,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: 双瓶装的“盛世佳酿”单价每瓶为250元左右,而经包装、宣传成“五粮液”的极品酒后,售价每瓶400元左右。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,谢谢... 更多
    02-09
  • 简介:深圳市宝鼎威酒里王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7月12日,主要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等。法定代表人:张亚东成... 更多
    02-08
  • 摘要 原本以为今年酒价不会涨,但最近却在蹭蹭往上冒。早知道应该多囤点酒的,现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了。” 广东酒商张伟(化名)最近有点后悔自己没有多屯点茅台酒。他在最近... 更多
    02-08
  • 本人喝过最高度数的酒是洋河的原浆酒(当地人也之为原泡子),据酿酒的师傅介绍有七十多度。 说起那还是两年前的事,那个时候朋友给了我两张去洋河酒厂参观的票,于是我和我对... 更多
    02-08
  • 贵州旷世国酒业有限公司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,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67号贵州(乌当)大数据智慧产业基地(11)楼。 贵州旷世国酒业有限公司的统一... 更多
    02-08
更多

最新点击

Copyright © 2021 酒买我 备案号: 滇ICP备2021006107号-7网站地图SITE地图

如需删除文章联系QQ:474-902
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视频)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本站反馈,本站核实后会立即删除。敬请谅解!

Power by DedeCms